根据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 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闽教学〔2019〕23号)、《福建江夏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按照我校《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根据比对2024年春季学期全国系统新增兜底对象名单,经学生本人申请和金融学院审核,现将拟获得国家助学金新增兜底对象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:2024年4月8日至4月10日,共3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到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(5B610)反映,联系电话:0591—23539339、13677678797。
附件:福建江夏金融学院国家助学金公示名单(24年春季新增兜底).xls 金融学院
2024年4月8日